原文刊于《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2年第6期
【摘要】工业文化因近年来中国工业主管部门推行的政策而引发广泛关注,但相关研究的学术性与理论性不足,这一新兴概念亟待构筑学理基础。二战后发达国家学界对经济脱实向虚危机的讨论引发了对工业文化议题的理论关注,由此回溯经济学史,能够从19世纪的德国历史学派找到工业文化研究的思想、概念、命题源头,而德国历史学派跨学科的方法论主张也与工业文化的跨学科属性相匹配。现代演化经济学继承并发展了德国历史学派的思想与方法,其揭示的创新的部门偏好特点论证了工业文化的合理性,其构建的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则可作为工业文化政策的理论依托。因此,演化经济学可以作为工业文化的学理基础,促进工业文化研究的学术化与理论化。
【关键词】工业文化;经济学史;经济思想史;演化经济学;德国历史学派
发展工业文化是中国政府工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自2017年初起正式推行的一项政策,此后,工业文化这一概念在中国社会得到较为广泛的传播。在相关政策正式出台前,王新哲、孙星、罗民等已经就工业文化的内涵、功能等问题进行探讨,初步构建了与政策相配套的理论体系。随着政策的推行,学术界对于工业文化相关领域的参与逐渐增多。不过,检索现有成果,大部分论著仍延续了学术界原有的工业遗产、企业文化、职业教育等领域的研究,仅使用工业文化这一新的政策名号,未将工业文化视为一种独立的概念或实存的整体进行学理性的探究。国外学界因缺乏迎合政策的背景,更是只将“Industrial Culture”作为一种无专门界定的构词,相对随意地运用于工业遗产、工业考古等研究领域。德国史学家于尔根·科卡(Jürgen Kocka)在一本论文集的书名中使用了“Industrial Culture”,但书中并未出现对这一概念的分析,只能推测科卡将西门子公司从手工工场转变为工厂过程中出现的新价值观视为“工业文化”。中国经济学家贾根良分析了西方工业文化的重商主义(mercantilism)起源并认为重商主义工业文化构成了英国工业革命的前提条件,显示了经济学与经济史是工业文化研究天然的学科基础。目前,学术界对工业文化的探讨仍多聚焦于现实应用层面,如老工业建筑的保护与利用等,这显然低估了工业文化这一概念所蕴含的重要理论意义,也不利于相关政策发挥其最大价值。因此,本文拟通过对经济学史的回溯,尝试为工业文化构筑一个学理基础,以利于工业文化的学术研究与政策推行。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对经济学史的回溯不包括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是一个超越单一学科的理论体系,对工业文化的马克思主义基础将另文探讨。
一、概念缘起:脱实向虚危机引发的理论议题
工业文化是一个跨学科的概念,但工业是一种经济事物,由工业衍生出的工业文化就可以是经济学研究的对象。从世界范围看,中国研究者率先将工业文化这个词作为一种专门概念初步进行了体系化的理论探讨,也唯有中国政府明确出台了工业文化政策。然而,工业文化作为一种实际事物的存在,远早于其作为名词概念的提出。在现代工业诞生前,世界各地的人们在从事制造业活动时,就形成了与制造业相关的模式化的思想与观念,既包括欧洲重商主义时代对制造业的推崇,也包括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中对制造业的贬抑。尽管重商主义是一个值得专门探讨的概念,但一般的经济学史论著都会指出,限制制造业产品进口而鼓励制造业产品出口是重商主义的要点之一。这种推崇与肯定制造业发展的价值观,有利于现代工业的兴起,并成为现代工业诞生后与其相匹配的思想与观念体系。文化一词在中英文里均含义甚多,但一般也都可以指价值观、信仰、精神等。1999年,哈佛大学举办了一次探讨经济发展问题的学术研讨会,会后出版论文集《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会议召集人便将文化理解为价值观:“文化若是无所不包,就什么也说明不了。因此,我们是从纯主观的角度界定文化的含义,指一个社会中的价值观、态度、信念、取向以及人们普遍持有的见解。”从这个角度说,对制造业或工业发展持肯定态度并因此与现代工业相匹配的思想与观念体系,就是一种工业文化。这种逻辑推论所创造的工业文化一词,只是一种简单的词语构造,但它所指称的那种思想与观念体系,确实是历史与现实中真实存在的事物。一个词语或概念能够反映客观存在,才具有进一步探讨的学理价值。
工业文化一词能够成立,源于工业发展与思想观念之间存在着密切关系。工业文化是有利于工业发展的社会价值观体系。资源的稀缺性是经济学赖以成立的基础,人类在从事经济活动时必须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分配,社会价值观所产生的偏好影响着不同类型经济活动获取资源的规模,并由此对经济活动的效果产生直接影响。这并不是说社会价值观即文化对经济活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但不同的观念偏好确实会强化或阻碍不同类型的活动。例如,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中国已经开始工业化,这是中国经济发展内在的要求,但是,当企业家荣氏兄弟在无锡创建工厂时,当地士绅以工厂烟囱破坏风水为由要求衙门从速制止,荣氏兄弟中的荣德生后来感慨“彼时风气如此”。他所说的“风气”也就是作为地方社会价值观的文化。这件事虽然因荣氏企业股东在官场有门路而平息,但可以假设,若士绅得逞,无锡的现代工业发展将会延缓。再如,英国工业革命初期曾出现工匠以暴力捣毁机器的卢德(Luddite)运动,研究表明,经济动因并不是暴力行为的全部理由,传统手工业中工匠们自尊又自信的文化同样起了作用。这类反对现代工业的价值观确实延缓了工业革命的展开。1786年,一位西英格兰的企业家写道:“如果我们试图在王国的此地引入机器,我们的生命与财产将面临极大的危险。”1796年秋天,梅尔科舍姆的一位企业家的财产受到攻击,并收到了一封措辞严厉的警告信,其结果是当地直到1803年再无引入机器的行为。当然,如果要寻找文化促进工业发展的正面案例,只要看看那些出于战略而非经济考虑逆比较优势发展重工业的后发展国家就够了。例如,韩国在朴正熙时代开始培育重工业时,副总理南德祐以经济学家的身份忧心韩国完全缺乏发展重工业的条件,朴正熙却不为所动,对他说:“国家的工业实力取决于重工业。”因此,韩国后来取得成功的重工业化并非经济自然发展的产物,而是韩国政府在民族主义的文化观念支配下一意推动的结果。
不过,工业文化这一概念所反映的现象与问题进入当代学者的视野,主要还是和发达国家经济的“脱实向虚”即去工业化危机有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于全球竞争加剧,一些老牌工业强国出现了程度不等的工业衰退或去工业化现象,金融业等第三产业在经济中的比重超过了制造业,实体经济的根基遭到侵蚀。一些学者将此视为工业化的必然规律,还有学者提出了“后工业”理论。然而,由于制造业是技术创新最活跃的部门,也是军事力量的物质基础,加上制造业在吸纳就业和提高国民整体收入水平上的作用,种种支持第三产业的理论难以抚平相关国家政府因经济脱实向虚而带来的现实焦虑。这种焦虑反过来投射至学术界,又促使学者去寻找发达国家经济脱实向虚的原因。由于英国既是率先工业革命的国家,又是最早出现大规模工业衰退的发达国家,学界对英国去工业化问题的讨论相对较为集中。社会科学对宏大问题的归因总是多角度的,毫不意外的是,一些学者认为英国的文化是导致其工业衰落的重要原因。持这一观点的代表性学者为马丁·威纳(Martin Wiener),他认为英国在工业革命初步完成后就形成了一种弥漫知识界的“文化综合症”,对于物质增长和技术创新持否定态度,而越来越肯定稳定、宁静、非实利主义的思想,强调非工业、非革新和非实利品质的“英国生活方式”被知识界加以界定并被社会广泛接受。但这样一种文化削弱了英国的工业精神(industrial spirit):“工业主义内含的社会与理性的革命被柔化减弱,甚或是流产夭折了。相反,产生了一种妥协,使新的集团、新的利益和新的需要去适应一种维持传统形式乃至许多价值准则的社会与文化的母体。”最终的结果是,伴随着工业精神的衰落,英国也陷入了漫长而痛苦的工业衰退过程。威纳所用的“工业精神”一词,在内涵上等同于前文所界定的工业文化。威纳的观点并未被学界一致认可,却也引发了不少共鸣。实际上,威纳站在20世纪80年代复述并拓展了19世纪后期英国社会已经产生的观点,当时,面对德国工业快速追赶的压力,部分英国人意识到了英国文化中不利于工业发展的方面。即使为19世纪英国文化辩护的学者亦不得不承认,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人更擅长自由贸易而非从事制造业,到那个时代晚期,英国已失去工业上的诸多优势。因此,在威纳的理论视角下,英国的脱实向虚是一个由文化引发的漫长的经济衰退进程。不管其论点能否成立,威纳的研究和类似的研究都表明,工业文化已经成为一种由发达国家现实境况引发的理论议题,尽管这些研究者未使用工业文化这个词,而使用了“工业精神”或“企业家精神”(entrepreneurship)。不过,工业文化这一概念显然比工业精神或企业家精神涵盖面更广。前述朴正熙时代的韩国案例表明,并非所有推动工业发展的观念体系都是经济性的。
事实上,从更长的历史视野看,威纳等学者的讨论,和16、17世纪的西北欧重商主义者对西班牙衰落问题的讨论如出一辙。那些推崇制造业的重商主义者看到了轻视制造业的西班牙帝国的衰落,以之作为反面教材,并进行了某种文化归因。在17世纪的文献中,确实可以看到西班牙精英自夸勇武而无意于从事制造业的心态:“让伦敦心甘情愿地织造她那些好织物;荷兰生产她的条纹布;佛罗伦萨制作她的衣服;西印度人缝制海狸皮和羊驼绒;米兰人织锦缎,意大利和佛兰德斯人纺亚麻线……只要我们的首都能够享用它们;唯一能确证的是,所有的国家都在为马德里训练技工,马德里……不服侍任何人。”这种心态与威纳笔下19世纪英国否定工业的文化极为相似,但也并非只存在于这两个国家。二战后发达国家的去工业化危机,促使历史学家们关注过往教训,发现威尼斯、荷兰等历史上一度领先的经济体,在经济出现脱实向虚的衰退时,社会心态同样出现了贬低制造业的脱实向虚现象。这些研究无法证实文化与工业兴衰的因果性,但至少揭示了两者具有相关性,即经济上的脱实向虚往往与文化上的脱实向虚同步。工业文化的衰落不管是因还是果,在一定时期内都会加剧工业经济本身的衰落,从而使局面更加恶化。
工业的兴衰存在复杂的机制,但历史经验表明,当一国经济出现以去工业化为表征的脱实向虚趋向时,该国通常就会走下坡路。这也是中国政府在当前力防经济脱实向虚的重要原因。在这种背景下,工信部与学术界提出工业文化这一概念,可谓恰逢其时。而对工业文化进行学理性的研究,能使这一概念为国家治理的长治久安服务,而非仅仅局限于一时的权宜之策。
二、思想回溯:在工业与文化之间建立关联的德国历史学派
在为工业文化构筑学理基础时,追溯历史是必要且首要的工作,因为起源与谱系对任何概念的确立来说都是根基,而对起源与谱系的探究只能求诸历史。作为一个混合着思想观念与经济政策的体系,15—18世纪流行于西方的重商主义孕育了现代工业文化,与此同时,重商主义又是经济学发展史上一个重要阶段。然而,重商主义作为亚当·斯密(Adam Smith)创造的概念,时而指称思想,时而指称政策,其内涵迄今未被明确且统一地概括。至少,强调提升制造业附加值的重商主义与斯密批判的重商主义存在着区别。以现代主流经济学的标准来衡量,重商主义仍属于经济学史的前史。在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真正诞生后,与工业文化有密切关联的是19世纪的德国历史学派。在当代西方的标准经济学史教科书中,德国历史学派一般不会被单独给予章节,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该学派并不具有纯粹的经济学色彩,而是一个综合了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的跨学科知识体系。然而,德国历史学派的诸多研究都在工业与文化之间建立了关联,而工业文化本身就是一个跨学科、跨专业且多面向的事物,因此,德国历史学派是工业文化在经济学中可以回溯到的学术传统。
和许多概念一样,德国历史学派也是一个来自他人的指称,当代学者对该学派是否存在已经提出疑议。一般而言,德国历史学派包含以李斯特(Friedrich List)为代表的先驱,以罗雪尔(Wilhelm Roscher)为代表活跃于19世纪中叶的老一代,以施穆勒(Gustav von Schmoller)为首在19世纪后期如日中天的年轻一代,以及韦伯(Max Weber)和桑巴特(Werner Sombart)这两个到20世纪初已经被视为社会学家的殿军。这些学者具有一定的师承关系,但学生反对老师的现象很普遍,其最大共同点则仅限于在研究经济问题时用历史方法来处理演化过程。19世纪的德国在快速工业化的同时产生了一系列经济与社会问题,这些问题驱使德国历史学派从不同角度探讨工业与文化之间的关系,形成了工业文化的原始理论与命题。
(一)在工业化理论中突出文化的作用
李斯特通常是以自由贸易反对者的形象出现于经济学史教科书中的。实际上,李斯特并不从原则上反对自由贸易,他反对的是发达国家在自由贸易中利用不对等优势压制后发展国家的产业升级。在李斯特的时代,英国因为工业革命而取得了对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工业优势,英国经济学家李嘉图(David Ricardo)也公开鼓吹通过自由贸易来形成一种固化英国工业优势的国际分工:“葡萄酒得以在法国和葡萄牙酿制,谷物得以在美国和波兰种植,而金属制品和其他商品得以在英国生产。”因此,对19世纪初世界上的诸多国家来说,在大英帝国打造的自由贸易制度框架下,发展工业并非一个必要选择,也非一个必然选择。从这个角度说,李斯特反对不对等的自由贸易,支持农业国家发展工业,其学说本身就是一种工业文化。李斯特认为工业可以使人类更好地利用资源来创造财富:“工业可以使无数的自然资源和天然力量转化为生产资本。……农业国家自己建立了工业以后,就会使原未完全搁呆不动的天然力量有活跃的机会,使原来全无价值的自然资源成为宝贵的财富。”他鼓励后发展国家树立追赶英国的信心:“英国以外任何别的国家……看到英国在工业、航运和商业方面的进步,不必感到气馁,它们也可以急起直追,取得与英国同样的工业优势。”而当这些国家与英国的工业差距消失后,李斯特就主张它们应进行互利互惠的自由贸易,因为自由贸易的“无所限制的竞争”能使人们“在精神上不致松懈”。李斯特的这套理论,在工业并未被各国精英普遍接受的时代里,就是肯定及支持工业发展的工业文化的一部分。
应该说,李斯特的工业发展主张,继承与延续了重商主义崇尚制造业的思想内核,与他同时代而稍早的美国“国父”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也有一套发展制造业的系统主张,李斯特的思想并非孤例。不过,李斯特为了鼓吹其政策主张,构建了具有体系性的抽象理论进行论证。尽管熊彼特(Joseph A. Schumpeter)认为李斯特的优点在于“其学说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在理论性方面“几乎无创新可言”,但他也指出李斯特“与经济学理论关系密切,积极为经济学发声”。在李斯特的时代,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尚未定型,故李斯特对经济学理论的热衷使其在经济学史上具有先驱性的意义。李斯特建议后发展国家采取保护性关税等手段培育本国工业,为了论证这一政策建议的合理性,他从逻辑上区分了财富与创造财富的能力,认为创造财富的能力比财富本身重要,而这种能力在后发展国家是欠缺的,需要以政策手段加以培育。李斯特的政策主张来源于历史经验,这也是他被视为德国历史学派先驱的原因。历史案例是李斯特研究的起点,在他看来:“一切现代国家的伟大政治家,几乎没有一个例外,都认识到工业对于国家财富、文化和力量的重大意义,有加以保护的必要。”但是,李斯特用“交换价值”和“生产力”等抽象概念抽取了历史经验蕴藏的逻辑机制,这就构建了经济学理论。与古典经济学演绎性的理论相比,李斯特采用归纳法来构建理论,抽象程度没有那么高,但他的论著并未止步于叙述历史事实,相反,他花了大量笔墨用当时已有的经济学术语与其他学者辩难。这使李斯特将重商主义促进工业发展的历史经验,抽象化为一种动态的生产能力决定国家兴衰的理论。李斯特自称其理论为生产力理论,但由于他将工业发展视为生产力提升的具体内涵,故他的生产力理论就是一种工业化理论。
李斯特在理论上的一个创见是将资本划分为物质资本和精神资本:“当提到资本时,显然应该确切表明,它所指的究竟是物质资本、即生产中的物质工具,还是精神资本、即个人所固有的或个人从社会环境和政治环境得来的精神力量和体力。”李斯特所说的精神资本,基本上等同于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文化。他以一种简单而有力的推论阐明了精神对于经济活动的重要性:“我们说财富的起因是劳动……于是接着就发生了这样一个问题,促使头脑和手足从事生产、从事于这类活动的是什么?我们说,这是对个人有鼓励、激发作用的那种精神力量……精神劳动具有生产性。”之所以说李斯特所谓的精神资本等同于文化,是因为在他的扩展性解释里,精神资本包含知识、技术、教育、价值观等各种非物质性的存在,符合人们对文化的一般理解。李斯特在一段论述里,曾指出精神生产活动比某些物质生产活动更加高级,他举出的物质生产活动是“养猪”,而他举出的精神生产者包括“教育家”、“大作曲家或音乐名家”、“医师”以及“牛顿、瓦特”等。从李斯特举出的具有对比性的例子来看,他所说的精神资本、精神劳动或精神生产者都指向了较为狭义的思想观念层面的文化,既包括技术、科学等生产要素,也包括纯粹的意志与价值观。
如前所述,李斯特认为创造财富的能力比财富本身更重要,而精神资本即文化的重要性就在于,一个社会创造财富的能力需要培育与积累,这个培育与积累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文化传承的过程。李斯特引入了一种包含了文化的经济演化观:“各国现在的状况是在我们以前许多世代一切发现、发明、改进和努力等等累积的结果。这些就是现代人类的精神资本。”因此,当一个国家想要发展经济时,就必须去积累精神资本,通过教育传承文化。此处极为重要的是,对于通常不易把握的精神与文化等抽象概念,李斯特用教育来将其落到实处。换言之,精神或文化对经济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教育来实现的。李斯特写道:“一国的最大部分消耗,是应该用于后一代的教育,应该用于国家未来生产力的促进和培养的。”21世纪的读者会很容易理解李斯特的这一论断,但是,在19世纪中叶,教育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并非不证自明的常识。例如,尽管英国率先发生工业革命,但早期的工业发明主要由工匠在生产实践中完成,英国的学校教育长期对物理学等与工业相关的自然科学并不重视。科学家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就抱怨过英国的公学不会教给未来的制造商想学习的科学原理与技术知识。在这一点上,英国文化不利于其工业的升级,而李斯特的理论展示了一种关于工业经济发展新模式的远见。1902年,英国大学里学习工程的学生有1433人,但德国仅6所顶级高校的工程专业学生就有7130人。1912年,德国11所理工专科学校每年毕业约3000名工程师,同一时期整个英格兰和威尔士对应的毕业生人数全部加起来才530人,而且这些人几乎没受过任何研究训练。一位英国的工程学教授认为,当起点较低的英国工程师走上更高的职位时,“就可能开始感到基础训练的严重不足”,而“在处理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时候,和外国人相比他就处于劣势”。教育确实成为导致英德两国在19世纪后期工业竞争力此消彼长的重要变量,这为李斯特理论的正确性提供了历史论据。当然,李斯特对教育的强调,也是为了给他的保护主义产业政策建议辩护。在他的整个理论中,后发展国家采取保护主义产业政策可以被类比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依据李斯特的逻辑,未成年人在受过教育后才能步入社会工作,与之相类似的是,后发展国家在培育好本国工业后才能充分参与国际竞争。而在李斯特看来,一个国家是否重视教育或是否采取合适的产业政策,取决于是否树立相应的观念。对观念意识的强调就从根本上又回到了文化重要性的论断。
综上所述,李斯特在其工业化理论中突出了文化的作用。李斯特的理论对于工业文化有着双重意义。一方面,他的整个学说以鼓吹工业发展为主要内容,这就是一种工业文化。另一方面,在他的学说里,文化是工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这又构成了一种对工业文化的理论研究。实际上,直到今天,在防范经济脱实向虚的背景下,工业文化的理论研究本身仍是为了发展工业文化。这种首见于李斯特的工业文化“知”与“行”的合一性,使李斯特成为工业文化研究在经济学中可追溯的源头。
(二)对精神与经济发展关系的广泛探讨
现代经济学建立了理性而自利的“经济人”(Homo economicus)这一人性假设,以此作为经济分析的基础。一本当代经济学教科书这样解释“经济人”:“人们斤斤计较、缺乏道德、只受自利倾向的控制,这个假设被称为Homo economicus,即‘经济人’假设。说人们受自利倾向的控制,意思是他们只考虑他们的行为对自己的利害,而不是考虑别人的利害。经济学中真正激进的思想之一是下述思想:在正确的法律和制度约束下,个人的自私自利动机能够被引导来为公共利益服务。”这种“经济人”模型就是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微观基础。然而,德国历史学派的基本预设与此不同,其特点在于强调非经济性的精神因素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这类探讨不可避免具有跨学科色彩,与主流经济学的范式兼容性较低,但恰好与工业文化所需要的跨学科研究相契合。
李斯特对精神资本的强调,已经展示了不局限于对纯经济要素进行分析的研究思路。不过,李斯特还只是对资本的内涵进行了拓展,他之后被称为德国历史学派的数代学者则更为直接地将伦理问题置于经济分析的显要位置。这些学者中最为后世所熟知的是马克斯·韦伯,其代表作《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已经很直白地指出了伦理价值是促成现代资本主义经济兴起的重要变量。当然,韦伯的理论繁琐而复杂,需要不断地界定概念,才能最终推导出一个相关性仍然大于因果性的命题。韦伯区分了现代资本主义与前现代资本主义,而在界定现代资本主义的过程中,韦伯认为现代资本主义的价值观体系无法用“经济人”模型概括。在韦伯看来,资本主义的各种要素早已存在于东西方的古代文明中。通常被认为是资本主义本质特征的“获取的驱动力”、“逐利”、“追逐金钱以及尽可能多地获取金钱”等动机,在韦伯眼中“与资本主义毫无干系”,而且“存在于所有时代和地球上所有国家之中”。但是,真正的资本主义与这种贩夫走卒皆会有的获利贪欲不同。相反,韦伯认为资本主义是对这种“非理性的动机的控制,或者至少同等于对这种欲求的理性缓解”,进一步说,资本主义也反复不断地追求利润,但它“以一种理性的、持续的方式来追求利润”。于是,韦伯不仅将资本主义这个概念复杂化了,也将“理性”这个概念复杂化了。这里的简单逻辑是,“经济人”的利益最大化理性实际上是一种灭人欲而专注于资本积累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本身又需要某种克制挥霍享受欲望的理性来诱发。如此一来,韦伯在具体历史情境中找到了基督教的新教伦理作为资本主义价值观体系最底层的理性:“在任何情况下,清教的生活观都促进了迈向中产阶级式、经济上理性的生活组织的倾向。当然,这一生活观要比仅仅助长资本形成重要得多。确实,它是这一组织生活的中产阶级模式的最重要的,并且首先是唯一的始终一致的社会担纲者。正是这一对生活的理性组织构成了现代‘经济人’的起源。”因此,韦伯既没有提出新教伦理就是资本主义起因的线性因果命题,他所定义的资本主义也有赖于诸多限定条件的支撑。不过,韦伯的观点确实不同于一般的经济分析。与主流经济学将现代经济发展的动机归因于追求利益的私欲不同,韦伯强调的是,不同于单纯逐利心的价值观也是现代经济行为的重要动机。从学术角度说,韦伯的观点具有创新性,从学术史的角度说,韦伯的观点在流传过程中被简化为更一般化与普适性的命题,从而获得了更广泛的生命力。韦伯命题被众多学者借用,以说明非经济的伦理价值观能促进经济发展。如果将此处的伦理价值观扩大为一种社会观念体系,就可以称其为“文化”。例如,大卫·兰德斯(David Landes)在其经典性的工业革命研究中,认为欧洲的理性文化与“浮士德精神”对其最早发生工业革命厥功至伟。在1998年出版的著作中,他干脆直接捍卫韦伯命题,肯定新教企业家引领了现代工业经济的兴起。这表明,韦伯命题仍在影响当代学术研究,尤其是影响着工业文化问题的研究。
韦伯确实常读常新,但从经济学史的脉络看,他的原创性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并不那么突出。与他同辈的桑巴特,同样从文化角度考察了资本主义的起源,尽管他与韦伯观点不同,处理历史的方法也不尽相同。更为重要的是,韦伯的老师辈学者施穆勒,一直致力于创造一种经济学研究的伦理方法(ethical method),而施穆勒对于19世纪末的德语经济学界有着巨大影响。在施穆勒等学者眼中,伦理主要被理解为一种决定人类行为与社会体系的因素。施穆勒强调价值判断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价值感受和价值判断产生于一切生存领域,它们成为一种指导性、统御性的力量;如果缺少了一系列价值准则的作用,人类和社会就无法存在。……经济上的价值准则,把人们为了经济目标所做的努力带进一种正确的、能够估价和比较的秩序中。”在这段论述中,施穆勒还指出宗教、道德、法律、审美、政治、科学和经济等领域的价值共存于一个社会中,紧密相关而互相影响,可以统称为“文化价值”。从这种文化重要性的观念出发,施穆勒批判了“经济人”模型,但是他并没有简单地否定“经济人”的“赢利心”是经济行为的动因,而是指出“赢利心”是历史演化的产物,原始的感官感觉及与之相关联的生存欲望、炫耀权势的心理和自我表现的愿望等“才是促成经济行为的最先的和持久的动因”。施穆勒的《一般国民经济学大纲》初版于1900年,他后来曾解释:“我在我的《一般国民经济学大纲》里曾经把各人种、主要民族作为心理类型总结其特征,这样做的目的只是让初学者免受所谓的‘经济人’或者自私的苏格兰人、犹太人这类匆忙概括的影响。”韦伯关于新教伦理的名著发表后,施穆勒也将其结论作为论据吸纳进《一般国民经济学大纲》的新版中。施穆勒将“经济人”模型置于一个演化的理论框架中,有他的政策用意。在他看来,人类的经济动机既然是演化的,资本主义时代的“经济人”就不会是一个最终的状态,那些“先富有起来”的人“时常不是属于值得亲近的”,故施穆勒不希望这类人来“统治社会”。施穆勒将伦理引入经济分析,意在鼓吹经济动机可以向一种更理想阶段演化,使“经济人”的赢利心“做到使自己作为人类意志的部分内容恰如其分地同全体的福利相结合”。施穆勒这一调和社会矛盾的想法从马克思主义角度来看是过于天真的,但他在经济学史上的意义是,通过其大量印行的教科书而在德语经济学界强化了重视文化因素的学术理念。
与李斯特一样,施穆勒主张后发展国家通过产业政策来培育工业,这是继承了重商主义的工业文化思想传统。不过,施穆勒对于企业家精神研究的启发性,或许是工业文化研究可以追溯至德国历史学派的又一源头。一般认为,熊彼特是企业家精神的提倡者,实际上,对比一下熊彼特所描述的企业家人格的非“经济人”特征,就会发现熊彼特对经济行为动机的看法与施穆勒高度接近。熊彼特明确地说企业家不是“经济人”,他也使用了“梦想”、“征服的意志”、“创造的欢乐”等词语来诠释企业家精神。熊彼特的用词与施穆勒所说的非“赢利心”动机非常接近。施穆勒自称:“我关于公司、合作社、股份公司等的全部研究,均从这些企业形式的不同心理学前提出发。”熊彼特也承认企业史研究是施穆勒的著述中最精彩的部分。施穆勒将企业家视为生意的组织者与风险承担者,这已经很接近熊彼特对于企业家精神的论断了。因此,德国历史学派对精神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探讨,除了形成具有广泛启示性的韦伯命题外,还以企业家精神这一德语经济学家所崇尚的概念,影响着今天的经济学与管理学。而不管在政策层面还是学理层面,企业家精神都是工业文化的重要内容。
三、学术传承:从德国历史学派到演化经济学的理论创新
经济学从19世纪发展到今天,已经有不少学者乃至学派探讨文化与经济的关系或经济发展的文化动因。西方主流经济学的边际革命曾经在经济分析中排除文化因素,但当代经济学家已经能用主流经济学的工具分析文化对经济的影响。也有主流经济学家批评经济学的去伦理化,认为无法用经济学解释现代经济的兴起,宣称近代早期西方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一场事关资产阶级行为的价值重塑,即社会对于资产阶级美德的接受。然而,工业文化并非价值中立的中性的文化,也不是资产阶级文化,支持工业发展与工业化始终是工业文化的基本内核。因此,与宽泛讨论文化与经济关系问题的各学说相比,鼓吹工业发展的德国历史学派在经济学中是工业文化真正有传承意义的学术源头,也是一种适合工业文化特点的跨学科的理论体系。20世纪80年代,现代演化经济学(Evolutionary Economics)兴起,其部分思想和方法可以追溯至德国历史学派。演化经济学的诸多细分派别都将创新(innovation)这一经济现象作为研究的中心,而演化经济学在继承德国历史学派思想与方法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工业文化的研究构筑了基本的学理基础。
(一)工业文化的研究方法:历史方法的传承
工业文化是随着时间流逝而发生变化的客观存在,需要从历史的角度去分析与理解。演化经济学继承了德国历史学派的历史方法并进行了优化,在经济学中是适合对工业文化进行研究的工具。尤为重要的是,与纯粹的经济分析方法不同,历史方法能够包容更多非经济因素与变量,这与工业文化跨领域的复杂性也更为匹配。
现代演化经济学与德国历史学派一样,将经济视为演化生长的具有阶段性的过程,而非对于静态均衡的不断回归。创新只有在均衡打破时才能发生。继承了熊彼特传统而开创现代演化经济学的纳尔逊(Richard R. Nelson)与温特(Sidney G. Winter)指出了企业创新的积累性亦即演化性:“信息不仅是在与发现有关的活动中获取,还在创造与学习某种新事物的过程中获取。……今天搜寻(信息)的结果,又是明天搜寻(信息)的自然起点。”复杂系统此刻的状态会深刻影响其未来相当长时间内的运行,这就是演化的路径依赖,换言之,历史在起重要作用。对历史重要性的体认是纳尔逊、温特等学者与德国历史学派的共识,也使这些现代演化经济学家使用历史方法研究经济。纳尔逊本人在他的部分研究中采用了历史主义的方法,即“更加贴近各种详尽的经验材料,且用文字加以表述,而不用数学形式”。纳尔逊、温特和马雷尔巴(Franco Malerba)等人将这种研究方法所得出的理论称为“鉴赏式理论”(appreciative theory),这种理论贴近经济学家所观测到的实证现象,有助于理论的言辞表达,让人弄懂现象,并更好地感知本质上非量化的事物。文化在多种层面是难以量化的客观存在,在各种对文化的研究中,可量化的往往是对文化进行某种测度的指标而非文化的思想观念内涵。因此,在工业文化研究中追求“鉴赏式理论”更有利于把握工业文化的本质。
尽管“鉴赏式理论”并非前述演化经济学家所认可的唯一类型的理论,但他们认为理论应该追求对“发生了什么”有一个合理的抽象化表达,这就使演化经济学始终具有亲历史(historyfriendly)的性质。因为历史研究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探寻“发生了什么”。纳尔逊等人还明确指出,“鉴赏式理论”的源头可以追溯至反对“形式化理论”的德国历史学派。不过,演化经济学显然优化了历史方法,不再局限于只是通过历史档案描述现象,而会使用与主流经济学通用的抽象概念进行分析,甚至在归纳性史实的基础上引入演绎性模型。施穆勒对历史研究与理论提炼有着一种辩证法的演化观:“一个精炼经验材料的时代之后,总是跟随着一个对这些经验知识进行更高级的理性掌握的时期。”从施穆勒到“鉴赏式理论”,在方法论上就是从经验材料搜集阶段演进到对经验材料进行更高级的解读的阶段。对当前的工业文化研究而言,这两个阶段皆有其必要性。
(二)工业文化的理论内核:创新的部门偏好
工业文化这一概念的成立,首先就在于它必须是一种支持与肯定工业发展的思想与观念体系。德国历史学派在经济学史上是旗帜鲜明主张工业化的学术共同体,也是孕育了工业文化的重商主义在学术上的继承者。与重商主义的制造业崇拜相比,德国历史学派的学者通过构建生产力理论、精神资本理论等抽象理论,给了工业文化以更稳固的学理支撑。在此基础上,现代演化经济学尤其是演化发展经济学又更进一步,在对创新的研究中,解释了创新具有部门异质性。工业文化始终是一种强调工业重要性的具有部门偏好性的思想与观念体系,故创新的部门偏好性能够成为工业文化在学术上赖以成立的理论内核。
经济学家通常以对创新和发明的区分来界定创新:“发明是指首次提出一种新产品或新工艺的想法;而创新则是首次尝试将这个想法付诸实践。……在多数情况下,二者之间有着明显的时间差。事实上,几十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差都是正常的。”很多新发明在初始阶段非常原始,与现有技术相比表现较差,生产成本还很高,需要时间去改进。只有当发明演化成熟后,才构成具有经济意义和商业价值的创新。因此,经济学家所研究的创新主要是一种以企业为主体的市场经济行为。创新具有演化性,从企业这一创新主体看,创新过程可以分为三个范围较宽并互有重叠的子过程:知识的产生——知识转化为“制品”(artifacts)即产品、系统、工艺和服务——制品与市场需要和需求不断地相匹配。这三个创新的子过程并不是前后相继的阶段,因为创新不是一种线性模型能够解释的复杂行为。从创新过程来看,知识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任何创新都是以知识为基础的,不管这种知识涉及技术、科学抑或组织管理。知识在本质上是一种有用的信息。罗森伯格(Nathan Rosenberg)指出,创新常常发生在信息匮乏或不确定的环境中,一个企业创新的自然过程是,刚开始只拥有贫乏或非常有限的信息,随着经验和投资增加而获得新的信息。不过,与纯粹的信息不同,知识的复制具有成本。这种成本可以解释创新的扩散绝非易事,也就部分地解释了工业革命之后不同国家因创新能力差异导致的贫富分化。
知识是创新的基础,在现实世界里,不同部门(sector)经济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具有异质性,这就使创新具有强烈的部门特征。马雷尔巴运用演化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对知识异质性的成因进行了解释:不同的行动主体知道以不同的方式去做不同的事情,由此,学习、知识与行为使行动主体在经验、能力和组织上必然呈现异质性(heterogeneity),并带来行动主体不同的表现。由知识的部门异质性可以推导出创新的部门异质性,换言之,创新不仅仅是熊彼特式企业家精神主导的活动,也存在于超越单个企业的部门层级。马雷尔巴指出,部门层级的创新具有体系性的特征,部门体系拥有一个知识基础(knowledge base)、技术、投入以及潜在的或既存的需求。一般来说,每一个部门体系都可能会建立一个技术—产品矩阵(technologiesproduct matrix),将产品与一系列技术连接起来。创新具有部门异质性在现实中的体现是,一些部门相当重要,驱动了整个经济的增长,很多国家的经济发展是由特定部门驱动的。帕维特(Keith Pavitt)等学者认为,在经济系统中,存在产生经济中绝大多数创新和资源以及技术来源的核心部门,如电子、机械、仪器和化工等;还有创新较少且需要从核心部门获取技术的次级部门,如汽车和冶金等;以及主要吸收技术的使用者部门,如服务业等。因此,对一个国家来说,是否拥有具有技术来源的核心部门,对其整个经济发展乃至国家实力的意义是不一样的。主流经济学尤其主流的经济学教科书并不支持部门偏好。古典的自由贸易理论只有将高技术部门与低技术部门乃至非技术部门抽象化为同等价值的部门后,才能说服各国遵循比较优势开展无限制贸易,即使这可能会强化高技术国家的技术优势而使低技术国家锁定于低技术演化轨道。德国历史学派主张工业化,是因为看到了工业部门比其他部门更能带来高附加值回报和正面溢出效应,演化经济学对创新的部门异质性分析,则给了这种源于经验的部门偏好观念以更抽象的理论支撑。
21世纪不同于19世纪,无论是工业自身还是世界经济体系,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德国历史学派为代表的早期经济学家提出的各种工业化理论,也必须演化与创新才能适应新的时代。中国演化经济学家贾根良即指出,19世纪与20世纪发达国家的崛起本质上不在于它们抓住了工业,而在于它们抓住了隐藏在工业背后的本质,即报酬递增的高质量经济活动。然而,即使到了21世纪,高质量经济活动仍然主要聚集于工业,工业中的资本品部门仍然是主要的创新来源部门,这就使得发展工业仍然是满足创新的部门偏好的经济行为。因此,演化经济学对创新的部门异质性分析,从理论上证明了工业文化仍未过时。对工业文化进行学理性的深入研究,也应聚焦于创新,从创新的机制、条件、类型、效应等方面对历史经验加以分析,从而对工业文化形成更深刻与更完整的认知。
(三)工业文化政策的理论依托:国家创新体系
学界对工业文化的广泛探讨是由现实中的经济脱实向虚危机引发的,工业文化的理论研究最终也应服务于工业文化的发展,其中也包括为政府的工业文化政策提供理论依托。德国历史学派对工业问题的研究是为了支持德国的工业化,并遵循重商主义传统提出了保护主义产业政策,在实践中亦不无效果。产业政策必然是具有部门偏好性的,由于无视部门偏好性,西方主流经济学对产业政策素来持否定态度。不过,到了21世纪,即使在主流经济学内部,一些经济学家也开始正视产业政策的有效性与必要性。罗德里克(Dani Rodrik)就用最基本的经济学逻辑论证了产业政策的正当性,指出产业政策的本质在于它补充了市场的力量,增强或是抵消了现存的市场格局将会产生的资源配置效应。罗德里克是站在主流经济学内部对主流经济学进行反思的,众多演化经济学家则发明了新的理论工具来为产业政策辩护,其中,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System of Innovation)理论直接继承了德国历史学派,并可作为工业文化政策的重要理论依托。
国家创新体系这个概念首次出现于演化经济学家弗里曼(Chris Freeman)20世纪80年代一篇未公开发表的论文中。弗里曼受到李斯特的启发,认为李斯特明确预见了许多当代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包括:将技术引进与本地的技术活动相结合并以此实现技术积累,通过积极的干预政策来培育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兴工业等。事实上,国家创新体系这个概念的提出也是受李斯特使用的“政治经济学的国家体系”(The National System of Political Economy)这一概念的影响。1985年,伦德瓦尔(BengtÅke Lundvall)在一本册子中使用了这一概念,提到了高校与产业之间的关系,此后,这一概念逐渐被广泛使用。伦德瓦尔对国家创新体系的定义是:“一个在国家层面上涵盖不同组织、机构和社会经济体内部组成,及彼此之间相互关联的、开放的、复杂的且不断演变的体系,这个体系决定了基于科学知识和技术经验学习过程中的创新能力建设的效率与方向。”从理论上展开来说,任何创新体系的中心活动都是学习,而学习是一种涉及人与人之间互动的社会活动,故创新体系是一种社会体系。创新体系同样是一种动态系统,被积极的反馈和再生产赋予其特性。国家之间的政治与文化差异,使创新体系具有国别性。通过对创新的本质与机制的理论剖析,演化经济学家论证了国家创新体系概念的合理性,从而再一次继承并推进了德国历史学派的研究,也为工业文化提供了一种新的理论视角。
与李斯特时代相同,工业在21世纪的国家创新体系中仍然是核心部门,这是由前述创新的部门异质性决定的。演化经济学将知识的搜寻、学习与积累视为创新的基本机制,因此,所谓国家创新体系,就是一个国家通过各种途径促进知识流动以方便新知识产生的体系。国家创新体系的广义定义包含塑造人力资源和学习过程的国家体制和组织,其中,部分机构是从事教育培训的正式组织,旨在直接培养能力,另一些则是非正式机构,构成经验学习的主体。工业文化是一种重视创新与鼓励创新的价值观,并将创新引向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业经济,故而工业文化是国家创新体系赖以运转的社会心态,也是国家创新体系内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因此,国家创新体系为工业文化政策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托,或者说提升了工业文化政策的理论高度。工业文化政策不应被狭隘地限定于旧厂房的再利用等接受去工业化现实的施政举措,相反,发展工业文化是打造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内容。工业文化必须是面向未来的力量而非一种国家衰落的悼词。就此而论,从国家创新体系这一概念出发,将有利于对工业文化的政策与应用进行理论化的研究,从而更好地为政策提供支撑,进而使工业文化起到应对经济脱实向虚风险等重大现实问题的作用。
结 语
对制造业发展持肯定态度并与现代工业相匹配的思想和价值观体系在历史上早已存在,这种思想和价值观体系就是工业文化,是工业经济发展所需要的精神内核。学术界对这种客观存在的思想和价值观体系早有研究,但此前未曾将其命名为“工业文化”。工业文化在本质上是一种维护与巩固实体经济的思想意识。随着中国政府对防止经济脱实向虚的重视,这种思想意识在中国日益壮大并以“工业文化”一词自我界定,是历史发展的逻辑结果。问题在于,当观念层面的“工业文化”一词成为某种专门术语后,它反而超越了原本应该指向的那种客观存在,被不同的使用者赋予了更加丰富却也不乏矛盾对立的内涵。于是,原本以巩固实体经济为目标的工业文化,作为术语,却被广泛用于实体经济溃灭为残址遗迹的场合。从学术角度说,这反而消解了术语存在的合理性。因此,为工业文化寻求并构筑学理基础,是使这个与政策密切结合的术语保持存在价值与长久生命力的不二之途。既然工业文化是一种历史的客观存在,那么,从思想的历史中寻求前人对这一客观存在的认知,就是将其学理化的第一步。演化经济学中具有德国历史学派渊源的那一支脉,秉持对工业经济的部门偏好,并从创新的角度理解与研究工业,这为深入研究与发展工业文化提供了一个合适的学理基础。在这一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工业文化,能为巩固实体经济和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出应有的学术与理论贡献。